珠海银隆再发声:否认指控魏银仓系受董明珠指使,司法信息显示案件正在审理
海珠人网站:源自网络 :搜狐财经新能源/董明珠 2019-03-20 (原稿是2018-11-25) 2018年11月15日,珠海银隆新能源通过名下微信公号再次发声,回应此前魏银仓对董明珠的“反诉讼“,并否认本次采取法律手段系董明珠指使。 根据文章的说法,董明珠并无北京户口,而若魏银仓也无北京户口,根据“司法管辖权”的原则,北京市有关法院无法受理魏银仓的起诉。 前一天,银隆投资在声明中称,大股东将向法院提出反诉,起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侵犯大股东权益,“并向有关部门起诉实际控制人违法犯罪”。 我国法律规定,司法管辖权是指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,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。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搜狐财经“公司深读”表示,尽管董明珠未必有北京户口或者居住证,但若魏银仓为北京户籍,则北京可理解为侵权结果发生地,当地法院也可以受理相关案件;山东国曜律所常现林律师也表示,只要是涉及到北京的人或事都可以在北京法院管辖。 本次事件的源于11月13日珠海银隆的突然发声。当天上午,珠海银隆通过微信公号发文,称公司原董事长魏银仓、原总裁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,侵占公司利益超过10亿元,银隆新能源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并向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报案。 几个小时之后,魏银仓向媒体回应称,已经起诉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董明珠;此后,一份“银隆新能源致全体股东函“开始流传,声称大股东(魏银仓)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并接受的事实,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,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,实在用心恶毒,手段恶劣,“大股东对此非常愤慨。” 在今日的声明中,银隆新能源表示,相关指控为自主行为,非受董明珠指控。 “真实情况是,公司根据9月6日关于大股东侵占案件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精神,10月10日关于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大股东侵占的专题监事会决议精神,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后,按照公司内部制度,通过向全体股东发函履行通报的义务。”声明说。 (起诉书截图) 珠海银隆的最新声明附上了三份立案信息的截图,显示案由为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”,原告为珠海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,被告为魏银仓和孙国华,三份立案信息标的分别为4.17亿元、2.58亿元和1.08亿元,合计7.83亿元。 案件进度均为“审理中”。 此外,在魏银仓的声明中,董小姐被描述为“实际控制人”,涉嫌“打压公司估值、争夺控制权”,珠海银隆对此也表示了反驳。 公开资料显示,2017年,董明珠入股珠海银隆股权。据媒体援引中集集团披露的消息,董明珠、大连万达、中集集团、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公司、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个人与珠海银隆签署增资协议,共同增资30亿,获得珠海银隆22.39%的股权,其中董明珠声称将投资10亿元。 银隆表示,魏银仓和孙国华持有公司35%股权,加上侄子魏国华,在七人董事会占三席,而董明珠仅持有17%股权,占一个董事席位,即非实控人,也不存在打压估值的情况。 在昨日的声明中,魏银仓表示“大股东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且接受的事实”。 此前搜狐财经“公司深读“曾梳理发现,在珠海银隆成立之前,银通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魏银仓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,对锂离子动力电池、纯电动客车等相关技术进行研发,投入了较多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”因后续偿还前期研发投入所筹集资金的需要,魏银仓暂从珠海银隆借支了部分款项“,但相关财务报告显示,截至2016年6月30日,上述款项已经基本清理完毕,珠海银隆对银通投资集团的应收款为0 ,对孙国华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40万元。 对此,珠海银隆指责魏银仓未正面回应此次事件的核心矛盾,即非法侵占10亿资产的疑云。 此前,珠海银隆曾对外表态称魏银仓已滞留香港达3个月。搜狐财经“公司深读”注意到,在今日文章的结尾,珠海银隆称,魏银仓前段时间“从香港去了趟澳门”,或涉及赌博;珠海银隆还对另一原高管孙国华喊话,称对方“在8月29日到9月1日的四天之内连发九个函件阻挠会议召开”。 针对这段描述,搜狐财经“公司深读”向珠海银隆公司方面求证,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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